各分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青联发〔2022〕5号)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中青办发〔2023〕2号)要求,深化实施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校团委响应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人文与艺术学院法学专业李宜恬同志为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推荐人选。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共青团嘉兴南湖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嘉兴南湖学院委员会邮箱:nanhuxueyuan@163.com。公示期为3天(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8日)。
共青团嘉兴南湖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